根据全省社科普及工作部署要求,南京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将于9月下旬织开展“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并于9月22日举行社科普及宣传周开幕式和广场咨询活动。届时,省、市有关领导、各社团代表将出席开幕式。
开幕式于22日上午9:00-12:00在南京图书馆东侧的市民广场举行。除开幕式,现场将开展广场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法律、民生等方面便利及服务。南京国学研究会展位上执业中医师、中药师,栖霞区妇幼保健院中医馆副主任陈柳春医生出席,为市民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咨询。感兴趣的朋友会员届时可至市民广场自行咨询。
本活动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址:南京图书馆东侧的市民广场,地铁2号线或3号线至大行宫站。
南京国学研究会会员守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弘扬中国的国学文化与艺术为宗旨。
2、参加活动的会员,必需听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未听从活动安排而造成对活动产生恶劣影响的经常务理事会做出相关决议。
3、参加活动未经本会负责人同意,,严禁拍照、摄像、录音、擅自使用本会的标识。
4、参加本会重大活动时,须统一着正式服装、佩戴徽章。
5、牢固树立时间观念,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6、参加本会活动不得散布传播有损于本会的言论。
7、严禁个人在本会进行做自我推销,产品宣传以及相关的商业活动。
8、爱护本会的公共设施以及开展相关的活动场地设施和物品,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应向本会交缴徽章以及证书。
10、徽章、证书、会服、会议入场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转借。
11、参加活动时遵守公序良俗。
违反本守则第1.2.3条纪律如有违反开除会员资格,
违反其他条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如有违反:一次告知;二次警告;三次开除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交予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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